玉溪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
日前,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了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组织的专家竞争性评审,被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范围。
长期以来,玉溪市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强烈意识,高度重视并全力抓好抚仙湖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,抚仙湖总体稳定保持I类水质。2017年,玉溪市以中央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为契机,精心组织,抢抓机遇,高位推进,及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“玉溪市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”,全面负责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组织协调工作,及时编制完成了《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(2017—2020年)》,项目包括调田节水类、生境修复类、矿山修复与水源涵养类、控污治河类、湖泊保育与综合管理类五大类47个工程,总投资94亿元。
今后三年,玉溪市将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,紧紧围绕《实施方案》确定的目标和任务,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,加强资金监管,加快项目实施,强化绩效考核,圆满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各项工作任务,使抚仙湖流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、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、生态文明得到长足发展,实现流域内“生态好、产业优、城乡美、百姓富、体制顺”的目标,力争为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示范和支撑。